陽光孩子B隊

收費

免費

申請辦法

第二層支援服務計劃

符合資格的兒童可透過社署康復服務中央轉介系統 - 學前服務申請。

第一層支援服務計劃

符合服務對象情況的兒童的家長╱監護人可向有關幼稚園╱幼稚園暨幼兒中心的教師或「到校學前康復服務」服務隊查詢及提出申請。

退出服務

兒童接受服務後,在下列情況下,將安排退出服務:

第二層支援服務:

  • 兒童入讀小學
  • 兒童年滿6歲後的第一個9月1日 (*過渡性支援: 兒童年滿6歲)
  • 接受其他資助學前康復服務
  • 兒童情況改善,不需要接受資助學前康復服務
  • 轉到其他幼稚園或幼稚園暨幼兒中心
  • 由家長/監護人自行提出終止服務

第一層支援服務:

  • 兒童入讀小學
  • 兒童年滿6歲後的第一個9月1日
  • 輪候/ 接受其他資助學前康復服務
  • 兒童情況改善,不需要接受資助學前康復服務
  • 轉到其他幼稚園或幼稚園暨幼兒中心
  • 由家長/監護人自行提出終止服務